体育总局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2年,体育总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以及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坚持依法治体、严格依法行政、强化执法监督,结合体育工作实际,切实加强制度建设,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实效,不断提升体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展及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加强行政许可规范化管理。依法依规开展审批,全年办理携带运动枪支弹药出入境和攀登7000米以上山峰行政许可共计29件次,并及时在体育总局网站进行公示。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相关要求,全面梳理体育总局主管的8项行政许可事项,逐项分列子项和业务办理项,完善行政许可实施要素。

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印发《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对在自由贸易实验区推行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告知承诺制情况开展评估的函》(体政字〔2022〕87号),组织开展对体育总局“证照分离”改革和在自由贸易试验区推行“证照分离”改革试点的自评估工作,向司法部、市场监管总局报送相关评估报告。

加强体育项目管理制度建设。印发《体育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体育项目管理制度建设工作的通知》(体规字〔2022〕5号),明确任务清单和工作职责,加强体育项目规范管理。印发《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体育项目管理制度建设督办工作的通知》(体政字〔2022〕75号),梳理汇总各体育项目管理中心和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现行的制度标准规范约1400项,形成750余项任务清单,建立每月两次通报的督办工作机制。

出台体育赛事活动安全监管相关文件。为提升体育赛事活动安全监管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印发《关于建立健全体育赛事活动“熔断机制”的通知》(体规字〔2022〕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户外运动项目赛事活动监督管理的通知》(体规字〔2022〕4号),抓紧抓实赛事活动安全监管,推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落实落地。

印发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管理相关文件。为贯彻实施新修订的《体育法》,推动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许可制度落地生效,印发《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目录(第一批)》《关于做好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工作的通知》。

起草假球查处和认定政策文件。联合公安部印发《关于严肃查处赌博、假球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切实强化行业自律自治的通知》,并在中国体育报、体育总局网站公布政策解读文章。组织研究近5年体育赛事活动中赌博、假球相关情况,草拟假球认定标准等相关文件。

(二)完善体育法律制度体系

修订《体育法》。配合全国人大社会委、法工委完成《体育法》修订工作,新《体育法》于2022年6月24日由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修订通过。组织召开体育系统动员部署大会,印发《体育总局关于做好新修订的<体育法>配套重大制度建设的通知》(体政字〔2022〕100号)、《体育总局关于成立新修订的<体育法>贯彻实施领导小组和专项小组的通知》(体政字〔2022〕106号)、《体育总局关于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新修订的<体育法>的意见》(体政字〔2022〕107号),宣讲《体育法》修订的主要精神、修改内容,提出贯彻落实工作安排。

推动建立体育仲裁制度。贯彻落实《体育法》有关体育仲裁制度建立的要求,制定《中国体育仲裁委员会组织规则》《体育仲裁规则》,组建中国体育仲裁委员会,委员由全国人大、最高人民法院、体育总局、体育专家、体育工作者代表等组成。

统筹做好立改废释工作。开展文件清理,印发《体育总局政法司关于做好党的十八大以来体育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制度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体政字〔2022〕8号)。印发《体育总局2022年度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体政字〔2022〕51号)。按照国务院以及司法部相关要求,组织修改并印发《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体育总局令第28号)。对规范性文件开展合法性审查,统一编号、统一发布,规范备案,统筹做好立改废释工作,全年印发4部部门规章和10件规范性文件。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广泛听取意见,坚持集体民主决策。要求体育总局各部门、各单位在研究起草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时,广泛征求全国各级体育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保障体育企业和体育行业协会在制度建设中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聘请专业律师事务所作为法律顾问单位,提供法律服务,进一步推进依法治体。

(四)规范和加强地方体育行政执法工作

组织开展高危项目经营活动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印发《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活动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体政字〔2022〕124号),组织工作组于2022年8月1日-19日分赴9个省份(涉及36个地级市的108个区县)开展高危项目经营活动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形成书面报告,并向有关省份通报问题清单,抓好问题整改。

(五)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加强党内监督,严格执纪问责。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认真办理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提案,及时回应社会热点问题。积极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建设,进一步畅通信访诉求表达渠道,做到信访工作“三到位一处理”。妥善处理行政争议。2022年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加强顶层制度设计,推动《体育法》中增设体育仲裁专章,及时、公正、高效地解决体育纠纷。

(七)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广泛开展《体育法》宣传普及,组织体育法学研究会专家学者分章节撰写系列解读文章,并在人民日报、中国体育报等媒体刊发,做好法律解读工作,引导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共同编辑出版《体育法释义》。组织编写《体育法治发展报告(2021)》。定期更新总局网站普法信息,及时推送最新法律法规解读文章。参与第十八届全国法治动漫微视频作品征集活动,报送体育普法作品11件。建立体育法治案例库,汇编全国各地具有代表性的体育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地方体育行政执法实践。推动建立体育决策咨询项目成果库,将其中体育法治建设的研究成果提供给各级体育部门和体育工作者使用。

二、下一步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具体举措

下一步,体育总局将坚决贯彻落实中央有关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不断推进体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体育强国,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强化思想武装,加强党的领导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报告有关“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加强青少年体育工作,促进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全面发展,加快建设体育强国”的重要内涵和战略要求,切实将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融入体育改革发展的各项工作中。

(二)加强体育立法,巩固法治建设

持续推进相关立法工作,争取将《全民健身条例》《反兴奋剂条例》的修订列入国务院立法计划。推进体育赛事活动管理、体育市场管理、职业体育、体育俱乐部等相关制度的修改完善工作。根据体育仲裁实践,不断完善相关制度设计,健全工作机制,推动体育仲裁充分发挥争端解决效能。

(三)健全制度体系,强化治理效能

扎实推进体育法治建设进程,围绕《体育法》贯彻实施、体育领域重大问题、“十四五”体育发展规划贯彻落实等重大问题,以及职业体育发展、运动项目管理、综合监管机制建立等体育改革发展中的难点热点问题,开展相关政策研究,提供决策建议,制定制度规范。加强体育领域的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以实际举措把体育制度转变为治理效能。

(四)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政府服务

根据新修订的《体育法》,加快修订完善《国家体育总局权责清单》。深化“放管服”改革,做好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研究制定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许可实施规范。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完善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告知承诺制。

(五)统筹制度保障,深化体育改革

统筹体育法律规范体系建设,坚持立法先行,确保体育改革于法有据。高度重视法治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在推进改革中将法治理念贯穿于发现、分析、解决问题的全过程,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六)完善执法机制,切实增强力量

推动完善体育执法相关工作机制,梳理更新体育领域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研制体育领域行政裁量权基准并加强对地方的指导。举办体育行政执法业务培训班,加强体育行政执法监督,有序组织全国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活动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完善充实行政执法案例库,指导体育行政执法。

(七)健全普法机制,加强政策落实

加大体育法普法宣传力度,组织编辑出版《体育法》学习辅导读本等普法资料。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普法工作机制,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向体育系统各级体育部门、运动队、体育运动学校普及,不断增强普法宣传教育活动的针对性、实效性。

特此报告。


体育总局

2023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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